通盛微课堂 | 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应知应会
1.国企成为六种力量
要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,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,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,成为实施“走出去”战略、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,成为壮大综合国力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,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。
2.两个“一以贯之”
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,必须一以贯之;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,也必须一以贯之。
3.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方式
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、思想领导、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。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,归结到一点,就是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。要明确党组织在决策、执行、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,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、制度化、具体化。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,明确权责边界,做到无缝衔接,形成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、协调运转、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。
4.国企党建“四个坚持”
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,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;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,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;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;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。
5.“四同步”、“四对接”
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、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、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、党的工作同步开展,实现体制对接、机制对接、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。
6.国企深化改革要坚持“三个有利于”
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;
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;
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。
7.“中国特色”现代国有企业制度
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;
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;
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。
8.国有企业的“根”和“魂”
坚持党的领导、加强党的建设,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,是国有企业的“根”和“魂”,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。
9.国企好干部“二十字标准”
对党忠诚、勇于创新、治企有方、兴企有为、清正廉洁。
10.国企全面从严治党“四个要”
要同步建立党的组织、动态调整组织设置;
要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;
要让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、教育党员的学校、攻坚克难的堡垒;
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、基础性工作。
分享